105年第1學期-3012 法律倫理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平時成績 | 30 | 以出席率級參與討論程度評量。 |
平時報告 | 30 | 以報告內容評量。 |
期末報告 | 40 | 以分組期末報告之書面與口頭報告作為評量基準。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81 人選讀,尚餘名額-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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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郭文雄教育目標
就法律專業倫理部份,本課程希望完成以下目標:
1. 理解現行關於法律專業倫理之相關規範。
2. 發掘法律專業倫理規範所存在之問題。
3. 於個案中對於規範倫理做出適切判斷。
4. 學習分析專業倫理案例之方法。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0
上課時間:三/6,7[L112]
修課班級:法律系4A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郭文雄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每週二下午2:00於教師研究室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台北律師公會主編,法律倫理,五南圖書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法律倫理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