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第1學期-3019 理則學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常上課表現 10 包含出缺席與上課討論參與狀況
隨堂作業 30
期中考試 30
期末考試 3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7 人選讀,尚餘名額-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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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李蕙容

教育目標

為因應法律系學生之具體需求,使之能有效將邏輯推理運用到法律的詮釋與判斷上,本課程採用循序漸進之教學方法,首先透過批判思考之學習讓學生熟悉推理論證的思辯過程,區分有效論據與無效論據間之差別,使其能具體應用批判性思考的技巧和方法於日常生活及課業上,其次再介紹形式邏輯之基本概念與規則,使學生能熟練於形式化的推理方法,以培養其抽象思維與邏輯推理之能力。本課程所引介之具體內容將包括:(1)簡介論證概念、(2)議題、結論與理由、(3)替代論證、(4)比較論證證據、(5)有根據的推論、(6)檢查假設與蘊涵、(7)規範性論證、(8)比較論證好壞、(9)理解複雜論證、(10)商議與辯論之差異、(11)實驗、相關性與思辯、(12)謬誤的脆弱結構、(13)形式邏輯基本概念、(14)命題邏輯、(15)真值表法。

課程概述

入大學無論就讀哪一專業科系,邏輯思考是基本的訓練。不同專業只是思考之對象領域不同,但都是思考,既是思考就必須遵循一定的思考法則,才能作合理的思考,邏輯提供了基礎的訓練。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C. A. Missimer,《批判思考導論──如何精進論證》。蔡偉鼎譯。台北:學富,2002。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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