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第1學期-7275 國民參與刑事司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課程參與 10
報告發表與研究心得分享 80 言辭發表與研究內容同為評分重點
研究報告修正 10 依課程參與意見修正或回應於提交之學期報告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20人,已有5 人選讀,尚餘名額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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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莊杏茹

教育目標

我國公民對於是否應由自己參與審判少發議論,社會卻對司法時有批判,此情此景,並不陌生。因此讓公民立於與法官相同之角度,參與刑事審判,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同求國人對司法之瞭解及信賴,至屬必要。研究國民參與司法制度實踐,配套解決實施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問題,乃是本課程之目標。期使同學在分析思考的過程理解公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幾個基本議題與刑事訴訟法之應合。透過課程研討,鼓勵同學思考研究議題,進行研究,發表報告,從公民參與刑事審判的功能目的分析制度建置之必要性與意義,以刑事訴訟程序法深入分析刑事訴訟制度實踐問題,併同司法制度發展,觀察個人、社會與司法之關係。 ■課程目標 一、從比較法制研究重省刑事訴訟法之法理原則   1.陪審制 參審制 併立制 日本裁判員制度 2.參與內涵部分 評議量刑 上訴問題 ■課程內涵 司法制度的終極目的在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而審判使命在於公平、迅速且正確的解決紛爭。我國刑事審判法制是否採行陪審、參審制或另規畫其他公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制態樣,乃是課程研討基礎,課程從比較法觀點,就六項主要課題進行討論: 第一,關於國民參與司法的必要性問題。回歸主權在民,法治觀念的植根以及提昇對司法的信任,呼應刑事訴訟法原則,職是,一則為強化裁判之信度效度,二為求落實司法民主化之理念,研議我國是否採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實屬核心議題。 第二,有關憲法爭議問題,引進國民參與司法審判是否牴觸憲法第八十一條所定法官獨立審判之精神。憲法規定並非排斥國民作為審判主體參與司法?不修憲,逕行引進國民參與司法制度是否有違憲之疑。 第三,與刑事訴訟構造的關係。引進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與訴訟構造如何設計,宜深入討論。就外國法例之比較法研究而言,美國的陪審並非是唯一理想的參與制度,而歐陸各國推行參審,其實也各具特色,是故歐陸參審制實踐狀況如何,訴訟程序配套亦為課程研討重點之一。 第四,倘若將來採行由職業法官與國民組成合議審理之方式,即參審制度者,應確保國民參與司法的主體性及實質的參與。以兩者之比例關係應如何設計?再者,就實質的參與而言,審判程序中,參審員的權利,不論調查證據抑或判決量刑等,公民與法官應同享有對等的相同的權限,其意義安在,優缺點如何。 第五,關於適用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案件範圍,影響制度存續與安定,如何決定優先適用範圍,也須配合現行實務問題共同檢討。 第六 公民參與刑事審判與上訴問題芻論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 主要參考書籍/資料(Textbooks and References)(教科書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課堂講義(於第一節課程說明,並隨課程進度提供參考資料)

請於暑假期間先行研讀以下三文獻
陳運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研究—兼評日本裁判員制度,月旦法學雜誌,第180 期,2010 年5 月。
陳運財,論日本刑事司法制度之改革研究報告,東海法學,第20 期,2004年 6 月。

John D. Jackson and Nikolay P. Kovalev, Lay Adjudication and Human Rights in
Europe, 13 Colum. J. Eur. L. 83 (2006-2007).

其他參考資料
葛野尋之*(著)林裕順**、陳依農***(譯)裁判員制度下民主主義與自由主義之體現
——以日本最高法院之裁判員制度合憲判決為出發,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2014年5月
陳運財,刑事訴訟制度之改革及其課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00 期,2003 年9 月。
陳運財,何賴傑,李佳玟,人民觀審制之理論與實踐,台灣法學雜誌,第193期,2012 年2 月。
陳運財,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與上訴制度之變革,月旦法學雜誌,2013年4月
何賴傑,從德國參審制談司法院人民觀審制,臺大法學論叢,第41 卷,2012年11 月。

林裕順,人民參審與司法改革,新學林出版
James Q. Whitman,The Origins of "Reasonable Doubt"http://digitalcommons.law.yale.edu/fss_papers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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