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第1學期-2781 建築表現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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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 | 10 | |
期末考 | 10 | |
例行性作業、隨堂指定作業 | 60 | |
第二類作業+設計筆記 | 2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37 人選讀,尚餘名額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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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表現法」是一種溝通的能力,因此傳統的建築圖學只是表現法的一部份。本課程的目的是在訓練同學可以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和溝通。除了傳統的圖學外,還包括中、英文字的書寫,基本素描、模型、攝影、口頭表現等。本課程將不包括使用電腦的表現法,所有涉及數位運算的技巧將在電腦相關課程教授。建築表現法為建築系一年級學生的必修課程,目的在訓練同學熟悉建築專業上各種表現工具與技巧,以作為爾後建築設計中表達與再現的基礎。故此,訓練同學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與溝通,是本課程訓練的基本目標。此外,除了要熟練各種溝通相關的方法與工具,同時必須讓設計思考的過程,能夠以具體的圖象方式清楚呈現。課程內容包括傳統的圖學、基礎素描、各種表達素材與技巧的運用,強調各種相關的溝通方法或工具的基本原理與統合。
課程概述
本課程訓練同學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與溝通,是本系訓練的基礎課程。課程內容包括傳統的圖學、基礎素描、各種表達素材的運用與技巧的整合,強調手上的基本功夫,致於數位工具的表達觀念與技巧將在「資訊教育」課程訓練。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2
上課時間:二/6,7[C220] 六/6[系館]
修課班級:建築系1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陳林蔚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建築系館 216室/206室 (電郵確認時間)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建築:形式、空間和秩序》,第三版,劉從紅 譯,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2008。
Matthew Frederick, 101 Things I learned in Architecture School, London: The MIT Press, 2007.
Francis D.K. Ching and S. P. Juroszek, Design Drawing,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2010.
《設計圖學》,第二版,林貞吟 譯,台北:藝術家出版社,2011。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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