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第1學期-3026 消費者保護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5 筆試。
期末考 35 筆試。
平時成績 30 以學生出席率、課堂參與度......等作為評分基準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40人,已有47 人選讀,尚餘名額-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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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魏伶娟

教育目標

於吾人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等為達生活目的之行為,皆難全然摒除於消費關係以外。由此可想見:消費者保護之開展,不僅有助於保障人民之安全、健康,提升整體生活品質,且對於社會經濟之發展亦具有重大影響。 以臺灣來說,於70、80年代爆發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凸顯出受害之消費者處於相對弱勢的困境與現實。在萬眾期待下,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目標的消費者保護法,終於1994年1月11日公布,其間於2003年、2005年、2015年歷經數次修正。時至今日,包括如:網路普及致交易型態發生巨大轉變,因此衍生出不同面向之消費糾紛、或近年來復捲土重來之食品安全事件等,在在凸顯出消費者保護工作亦須與時俱進,以及消費者對於自身權益所在有所認識之必要性。 為使同學能夠系統性的掌握消費者保護法之架構,本課程除由教師講解該法之現行制度內容與發展方向外,並擬配合介紹具體之消費糾紛案件,以檢視理論運用於實務之狀況、及理論與實務之間的落差等。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黃明陽,消費者保護法入門,2013年9月。
洪誌宏,消費者保護法,2015年8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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