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名額
157
已選
3
餘額
上課時間
無資料
修課班級
音樂系1-4 · 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不開放推廣部隨班附讀
選課分析
| 平時成績 | 30 | |
| 音樂會或考試 | 70 | 舉辦音樂會(70%)或參加期末考(分組音樂會23.3%+期末考46.7%) |
主修科目必須修滿24個「主修」學分,通過技巧考試並舉行大三半場音樂會及大四全場音樂會(畢業演奏會),全部通過後方可畢業。
依照教師指定曲目
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主修樂器(108上)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