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2學期-1232 商事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中考 | 30 | |
期末考 | 30 | |
出席 | 20 | |
課程討論表現 | 2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0 人選讀,尚餘名額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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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課程系統介紹民法一般商事規定與商事法特別之商業法規內容之比較並透過生活見聞、實務個案及司實務運作之現況運用,藉以印證法理及實務之差別,藉以提升同學對法律議題的興趣與認識。票據法部分,配合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等法規,講述銀行業務與客戶之法律關係。其目的在使學生在了解票據法等相關規定外,亦能熟悉金融票據實務運作程序。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0-2
上課時間:二/11,12[M231]
修課班級:企管系3C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莊中原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上課時段或請助教轉送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商事法規
2、銀行支票存款實務問題彙編﹝自作﹞﹝臺灣銀行行員訓練中心教材﹞
3、銀行票據法實務﹝自作﹞﹝台灣金融研訓院票據法課程教材﹞
4、銀行票據實務暨司法個案研討﹝自作﹞﹝全國銀行公司優良獎助著作﹞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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