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2學期-2341 聲音藝術專題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書面報告 50 擇選一則聲音藝術類作品,闡明其如何運用聲響為媒材創作,並論述作品整體概念。可與同位藝術家其他作品或其他藝術家之作品縱或橫向比較。
期末小組作品呈現 50 以三至六人為小組,媒材與呈現方式自訂於教室 、網際空間或任何公共空間內發表一則簡約的聲音創作。可為由耳機或喇叭撥放的錄音型態作品、現場表演作品或聲音裝置或聲音雕塑作品。概念與執行各佔評分之5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40人,已有44 人選讀,尚餘名額-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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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謝賀銘

教育目標

就藝術史發展脈絡而論,視覺所見之物往往為藝術表達之最主要媒介,無論平面、或立體、靜止或動態,人類知覺基礎中所應用於賞析藝術的面向多傾於視覺。眼睛對於形體 、色彩、或連續畫面的接收,以及其後的思索乃至於情感的喚起,是無數藝術創作的根本。音樂常被認為是唯一純然運用聽覺的藝術形式,然而人類聽覺裡所能接收的當然遠較樂音為多。若是任何生活環境裡既有存在的聲響,或者任何以器皿、電腦乃至於器械等等所製造出的聲響,乃至於非歌唱的人聲,都可轉化為創作的媒材,那麼「聲音」(sound) 的運用便可成為塑形藝術作品的另一條蹊徑。聲音藝術被視為獨立的藝術表現形態,是在20世紀末期才開始,而在當代藝術的發展過程中,聲音藝術也沒有顯明的脈絡、歷史與集體運動。然而以聲音為主體的藝術創作,在近年卻大量繁衍,其所傳遞聲響的途徑與所被聆聽的方式也各自迥異,比方多聲道喇叭、藍芽耳機、音響換能器等。各大雙年展與知名當代美術館引介入了大量的聲音藝術作品,在將「聆聽」納入感知藝術的行為之際,也正開啟人類對聽覺文化應有的重視。 本課程將以導論聲音藝術的發源為始旨,將「聽覺」歸於藝術創作的主體與文本,並從探究近六十年來形式多端的聲音創作,來逐步構建出聲音藝術的整體概貌,並揭示聲響為創作素材的各種可能性,來激發學生對 「聲音」(sound) 做為藝術型態的多重認知與興趣,並持續引導學生將各類人為或自然的聲響納進創作思維,並進而將聲響抽象與實驗化,表達其欲呈現的美學、心境、議題或意象。相對於視覺藝術中繪畫史對於畫派與主義的既定,本課程的宗旨並非在定義與建制聲音藝術,而在強調聲音藝術作為一門新興藝術領域的流動性與爭論性,引導學生一同擴展聲音藝術的學術論述。課程也將自心理聲學領域,研討聽覺與聲音的接收,並自物理學角度,闡述空間對於聽覺的重要影響,包括回音、共鳴等聲音物理現象是如何產生,並可如何將之運用於具象與抽象聲響的塑形。 本課程中將伴隨大量的作品聆聽賞析,由此認知當前各式聲音藝術創作的型態,以及重要的聲音藝術家及其代表作品。課程也將一覽聲音藝術與其他領域與場域的結合,以及其與音樂的差異與類同。最後將回歸技術層面,探討創造聲響的軟硬體以及錄音技術的重要性,引導學生自科技層面實踐聲音創作。 在研習完本課程後,希冀學生能對環境裡的發聲體有著更敏銳的覺察,並激發其將聲響採集或編制、乃至於抽象及實驗化的創作潛力。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Sterne, Jonathan, ed. The Sound Studies Reader. London: Routledge, 2015.
林其蔚 (2012) 。《超越聲音藝術》。臺北:藝術家。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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