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修樂器(110上)

110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授課大綱
50
名額
24
已選
26
餘額
上課時間
無資料
修課班級
音樂系1-4 · 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外系需參加前一學期末鑑定考試通過方可修習,不開放推廣部隨班附讀
選課分析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平時成績
30
期末考
70

1. 修習副修樂器,上課方式採音樂教師一對一教學 2. 外系學生選課前一學期須通過鑑定考試 3. 各組考試規定請洽音樂系辦公室

依教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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