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1學期-2682 民事訴訟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中考 | 35 | 依學習狀況以選擇或申論方式為之。 |
期末考 | 35 | 依學習狀況以選擇或申論方式為之。 |
小考 | 20 | 一學期有四次小考,均以申論題為之。 |
課堂參與 | 10 | 上課出席狀況與問答。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0 人選讀,尚餘名額0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教育目標
程序法為實現實體權利的途徑,民事訴訟法即為解決民事實體爭議,以兼顧當事人的程序正義為旨而設,因此本課程著重訓練同學以民事實體法為基礎,結合民事訴訟法的程序,以達實現民事實體權利為目的,本課程首先界受民事訴訟程序設立的目的及理論基礎,以實務上的操作及判例為主,期建立學生實體法與訴訟法一貫的體系,另民事訴訟法歷經重大修正,本課程亦著重新、舊法的變革,以期同學瞭解民事訴訟法改革的方向及新舊法的區別。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三/2,3,4[C113]
修課班級:法律系3A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石佳立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星期一上午、星期二下午或星期三下午,教師研究室。或同學得以email預約會談時間。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民事訴訟法要論(楊建華著,鄭傑夫增訂);民事訴訟法(呂太郎著)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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