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1學期-5245 海德格《宗教生活現象學》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20 課堂筆記及報告,課堂討論以及出席率。
專題口報 30 專題口頭報告(含接受問答及問答之內容)
期末報告 50 未交報告或發現抄襲,一律以零分計。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0人,已有10 人選讀,尚餘名額0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林薰香

教育目標

海德格為二十世紀最重要哲學家之一,曾受神學訓練,博士論文研究之前跟隨新康德主義西南學派大師們學習。後來自學胡塞爾《邏輯研究》。直到胡塞爾1916年受聘至弗萊堡(Freiburg)大學任教,海德格任其學術助理,開啟現象學道路。 《宗教生活現象學》為海德格1918至1921年授課講稿,為海德格首度以現象學為名開設的課程,卻也立即展現他與胡塞爾的不同。《宗教生活現象學》不僅有海德格自己的現象學主張,而且,也有他自己的詮釋學方法。 本課程將通過《宗教生活現象學》的研讀,以瞭解海德格的現象學和詮釋學方法,也瞭解他如何通過現象學式詮釋聖經和奧古斯丁《懺悔錄》,而形成他自己對歷史處境與人的本質之理解。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Heidegger, Martin (1918-1921): Phänomenologie des Religösen Lebens. Band 60.
海德格(1918-1921):《宗教生活現象學》。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海德格《宗教生活現象學》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