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學期-1425 審計學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25 學期考試請依學校行事曆,不接受補考請求。
期末考 25 學期考試請依學校行事曆,不接受補考請求。
學期報告 20 學期報告請按時繳交,不接受補交報告。
小考與作業 20 課堂作業請按時繳交,不接受補交作業。
課堂出席參與 10 課堂出席率與課堂表現綜合評估。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80人,已有79 人選讀,尚餘名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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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廖柏蒼

教育目標

本課程規劃透過一學年的學習,帶領學生瞭解審計服務的理論與實務,逐步累積審計學的基礎知識,希冀培養學生未來從事審計工作的能力。下學期的課程內容重點包括:查核財務報表關係人交易及集團財務報表之考量、控制測試與項目餘額證實程序的查核抽樣、各種營業循環的查核與如何完成查核工作。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審計學,李建然,2019,2版,東華書局。
2.審計準則公報,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3.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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