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學期-1872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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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測驗 | 80 | 以是非選擇題之方式命題,可攜帶紙本資料參與考試,但不可使用手機。 |
課堂參與 | 20 | 以到課情形為主要評分基準,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60人,已有91 人選讀,尚餘名額-31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教育目標
本課程中將說明民法總則(民法第一編「總則」)規範的內容以及目的。本學期的課程將以民法的解釋、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法律行為、意思表示、代理、人格權保護為主要內容。
由於民法總則是貫穿民法各編的總則性規定,藉由民法總則的學習作為入門磚,同學可以開始初步接觸民法各編規定,認識民法存在的意義以及具體的內容。期待修習本課程的同學,能掌握民法分析社會上的財產移轉、身分變動關係的基本觀點。培養未來民事法規進階學習之基礎。
本課程授課之目的,在於使同學對於民法之理論與實務能有所掌握,並擁有法律人的基礎法學思維。在課程中,配合相關章節內容,將帶領同學一起閱讀法院判決,熟悉實務上所使用的法律文字與思考邏輯。因此,本課程並不指定使用的教科書,但參與課程學生必須於iLearn平台自行事先下載並閱讀教師提供的法院判決。
本課程的授課對象設定為法律領域的初學者,因此國家考試或其他考試之考試訓練並非本課程的主要目標。原則上本課程教學中並不會以相關考試之解答或準備作為授課內容,也無法就考試作答結果進行個別批改或是指導。
課程概述
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注意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0-3
上課時間:五/5,6,7[L208]
修課班級:行政系1-4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公務學程(選修)、專業文官學群(選修)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牛曰正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歡迎課後於教室晤談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以下為主要參考書籍,任何一本皆為極力推薦同學閱讀的民法總則的重要著作,可視能力自行擇一準備,進行課程之預習及複習。
關於書籍之挑選,可先至書店或圖書館翻閱,挑選任一主題進行閱讀後,再選擇與自已閱讀習慣最為接近之書籍。極不建議在人云亦云之下進行購買。
王澤鑑,民法總則,增訂新版。
陳聰富,民法總則,3版。
鄭冠宇,民法總則,7版。
在初學階段,不建議以補習班教材培養基礎。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民法總則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