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學期-2682 民事訴訟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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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 | 35 | 筆試 |
期末考 | 35 | 筆試 |
平時成績 | 30 | 上課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80人,已有78 人選讀,尚餘名額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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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程序法為實現實體權利的途徑,⺠事訴訟法即為解決⺠事私法上實體權利義務爭議,以兼顧當事⼈的程序正義為旨⽽設,本課程設計的⽬的在於延續實體法之學習,透過熟悉⺠事訴訟的實務運⽤及體系,藉由案例的分析及闡釋,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以奠定同學⽇後從事法學實務的能⼒。下學期延續上學期訴權學說之討論,接續討論訴訟標的理論及⺠事訴訟程序從開始審理到終結所經過的攻擊防禦以及⾔詞辯論程序,先解釋程序設立的⽬的及理論基礎,以實務上的操作及判例為主,期建立學⽣實體法與訴訟法⼀貫的體系,另⺠事訴訟法歷經重⼤修正,本課程亦著重新舊法的變⾰,以利同學了解⺠事訴訟法改⾰的⽅向及新舊法的區別。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三/2,3,4[C113]
修課班級:法律系3A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石佳立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學生歡迎與老師預約會談時間。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事訴訟法要論(楊建華著,鄭傑夫增訂)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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