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學期-2691 法律倫理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心得報告 | 50 | 兩份心得報告各佔25% |
期中考分數 | 25 | 以考試原始分數為基礎加權計分 |
期末考分數 | 25 | 以考試原始分數為基礎加權計分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6 人選讀,尚餘名額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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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本課程以倫理學一般概念為基礎,聚焦於司法職業倫理的範疇,以現行相關成文規定為標的,目標使修課學生對法律倫理的基本概念有所認知,並能掌握相關規範的內容,以期未來面對司法實務工作的操行能建立正確的態度。
課程概述
1.培養是非觀、正義感、正當性觀念
2.瞭解職務內與職務外之行為準則
3.法律人對保障人權及實現公平正義有知與行的能力
4.維護職業尊嚴及榮譽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0-2
上課時間:四/5,6[C113]
修課班級:法律系4B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廖崇宏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四/8,9,教師研究室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姜世明,法律倫理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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