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學期-2703 土地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中考 | 50 | |
期末考 | 5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80 人選讀,尚餘名額-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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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使同學能夠瞭解我國土地法之立法精神,掌握土地法規之體系架構與內涵,進而解決有關土地法律問題。含土地使用、土地稅、土地徵收
課程概述
使同學能夠瞭解我國土地法之立法精神,掌握土地法規之體系架構與內涵,進而解決有關土地法律問題。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2-2
上課時間:二/6,7[L112]
修課班級:法律系3,4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民事法選修學群。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溫豐文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下課後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溫豐文著「土地法」
蘇志超著「土地法規新論」
李鴻毅著「土地法論」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土地法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