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1學期-1432 民法概要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0
期末考 30
課程參與及學習態度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00人,已有92 人選讀,尚餘名額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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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王寶明

教育目標

本課程將協助同學建構對⺠法的基本認識,並了解重要關於⺠法的議題,同學於課程進⾏中將被要求探究與⺠法各該編章相關之法律,並透過個案討論的過程,同學必須學習以法律作為分析事件之⼯具。

課程概述

民法在於解決私法糾紛,即與公權力之運作無關。 人民之日常生活,無不與民法息息相關。諸如買到凶宅、泡水車;學生租賃房屋,房東不是所有權人。本課程在於使同學如何成立一個合法的法律關係,避免日後語意不清,徒增困擾。例如當事人資格,各種法律關係之要件,法律之立法精神。建立基本法律之邏輯觀念,破除以訛傳訛之訊息。同學有了民法基礎,對於其他之法律如商事法、消費者保護法,當可舉一而反三。民法要思考、要累積,非一日可成。同學不可心存僥倖之心,臨陣磨槍,不亮也不光。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書名:⺠法概要;作者:陳聰富;出版社:元照;2021年修訂15版。
2.⼯具書:⼩六法。出版社不限。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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