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1學期-1786 行政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10 包含點名、討論、抽點、以及課程表現
隨堂考 15
學期報告 10
期中考 30
期末考 35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9 人選讀,尚餘名額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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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建仁

教育目標

  本課程之教學目標,希冀啟迪學生對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之理論與實踐之理解,以建立對此一專業學科之興趣與認同、培養解決行政上實務與法律問題的能力、以及奠定公務員考試的基礎知識。

課程概述

行政法被譽為動態的憲法,實係落實法治國家之基石。本課程上學期以行政法理論為基礎,除探討行政法之基本概念外,亦結合行政組織之相關理論;下學期則是進一步討論行政機關之行政作用,最後是研究對於行政救濟之問題。本課程教學目標為啟迪學生對法治國家「依法行政」之理論與實踐之理解,以建立對此一專業學科之認同感,並培養解決行政上實務與法律問題的能力。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新學林,2016年,十六版。
陳敏,《行政法總論》,新學林,2016年,九版。
呂炳寬,《行政法之案例與理論》,康德文化,2016年。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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