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則

111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134
名額
123
已選
11
餘額
上課時間
一/3,4[SS202]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若有需要晤談,請先以電郵相約晤談時間、地點。
修課班級
行政系1-4 · 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公務人力學程、專業文官學群(必修)
選課分析

期中考試 30
期末考試 30
課堂參與 20
課堂出席 20

國家的基本任務是維持社會秩序與保障人民權利,而刑法就是維持法律所建構的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刑法規範犯罪行為的種類,並以強制性的刑事制裁手段處罰罪犯。 本課程-「刑法總則」,是進入刑事法殿堂的大門。刑法總則規定犯罪成立的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為刑罰法規(含特別刑法及附屬刑法)的共同適用準則,亦為研習刑事法的基礎;其核心內容為刑法的一般適用原則、犯罪論、刑罰論及競合論。由於刑法總則理論內容非常抽象,初學者往往因無法切實掌握,而容易產生挫折,造成學習上的困擾。是故,本課程嘗試讓學生以輕鬆的心情,引領其進入學習刑法的大門,並以連貫及活潑的教學方法,將學生引導至理解刑法並喜愛刑法;除了理論部分的深入研究,學習過程亦應注意學理的運用,透過司法實務的判決、判例等,助修習者於抽象與具體之間,來回觀照,以期學生能夠掌握刑法總則的理論並加以運用,並增進學習效果。

於課堂說明

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刑法總則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