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緒論

111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120
名額
116
已選
4
餘額
上課時間
二/3,4[SS108]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週二下午、週三上午
修課班級
社工系1-4 · 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不開放推廣部附讀。預選限一年級。
選課分析

期中考、期末考 50

法學是社會生活的科學。人與人從事工商交易、成立家庭、養育子女、承繼遺產以及參與政府組織、享用公共資源、行使公民權利、擔負社會義務時,均會受到法律之規範。因此,可以說法律是我們日常公、私生活不可或缺之科學。本課程即介紹公、私生活所必要的法學知識。

本課程主要是對法律之概念及其一般原理原則,作初步介紹,內容包括法律之淵源、法律之分類、法律之效力、法律之解釋、法律之適用、法律之制裁及法律之結構等。俾同學能夠暸解法律之基礎知識,養成知法、守法之習慣,同時培養同學應付國家考試【法學知識】科目之能力。

鄭玉波著.黃宗樂校訂【法學緒論】,三民書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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