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111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22
已選
48
餘額
上課時間
三/10,11[AG203]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每週四中午教師研究室。(請先預約)
修課班級
法律系2-5 · 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平常分數 50 依出席率、上課參與程度評分。
期末考試 50

臺灣為貿易出口為導向的國家,海運是重要的發展基礎,本課程內容由海上企業組織、海上企業活動、海上事故及海上企業金融討論船舶所有人、運送人、托運人及第三人間運送契約或海上事故的責任歸屬,為未來從事海運法務相關工作者所必需。

本課程係對於我國海商法加以介紹,期使同學對於海商法之規定加以了解。並對相關爭議問題與外國法律及國際公約相關規定加以討論。上課方式為由授課教師按課程進度將以講解,並提出相關問題由同學討論。

張新平,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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