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2學期-0374 社會與政治:法與自由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上課出席 20
課堂發言與討論 20 本課程格外要求同學對指定文本的預習以及針對文本的思考與反饋,主動發言與點名發言均納入重要的評分考量。
學期報告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40人,已有27 人選讀,尚餘名額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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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蔡翔任

教育目標

「法愈多則自由愈少」,「法愈多則自由愈多」,這兩種通俗見解大抵上反映了中、西兩種文化對於法與自由的不同認識。本課程主要目的在於闡釋由西方古典文明建立起來的自由與法的內在聯繫。法基本上又有二義,首先,司法正義是人類社會必須預設的基石,若不肯定一個超然、公正的第三方,人類會隨時陷入失序與混亂。其次,如何淘汰惡法、創制良法,這需要各利益等級或團體對立法權利的爭取與參與。基於這兩點,亞里斯多德把公民定義為有權利參與司法與立法的自由人。這種與法秩序緊密聯繫的自由必然涉及到政體類型與生活方式,而這一連串問題在中國歷史與思想中向來是相對缺乏的。針對此,本課程一方面擬透過系統性的經典選讀來釐清關於法與自由的觀念,另一方面則格外注意到許多觀念並非純粹是義理的內在理路之事,而是與具體的社會條件與制度安排息息相關,所以在文本選讀中亦提供了社會史與制度史—包括希臘城邦憲政比較、猶太律法政體、日耳曼王權與中國政制等—相關的基礎讀物。藉由觀念思辯與歷史素養的相輔相成,本課程期許為學生對於自由、法治、人權、民主、共和等思考提供一個堅實的立論根據。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Sir Ernest Barker, Greek Political Theory: Plato and his Predecessors, Barnes & Noble, 1960.
Jacques Maritain, Man and the State,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1.
赫西俄德《工作與時日˙神譜》(台北:商務)
埃斯庫羅斯《和善女神》張熾恆 譯(台北:書林)
梅因(Sir Henry Maine)《古代法》沈景一 譯(北京:商務)
亞里斯多德《雅典政制》日知 力野 譯(上海:人民出版社)
希羅多德《歷史》王以鑄 譯(台北:商務)
色諾芬《回憶蘇格拉底》吳永泉 譯(北京:商務)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吳壽彭 譯(北京:商務)
柏拉圖《蘇格拉底最後的日子》謝善元 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
貢斯當(Benjamin Constant)《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閻克文 譯(上海:人民出版社)
羅門(Heinrich Rommen)《自然法的觀念史和哲學》姚中秋 譯(上海:三聯書店)
《劍橋中世紀政治思想史》程志敏等 譯(北京:三聯書店)
杜正勝《周代城邦》(台北:聯經)
牟宗三《政道與治道》(台北:學生書局)
霍布斯《利維坦》黎思復 譯(北京:商務)
盧梭《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礎》李平漚 譯(北京:商務)
盧梭《社約論》徐百齊 譯(台北:商務)
黑格爾《歷史哲學》王造時 譯(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哈耶克《自由憲章》楊玉生等 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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