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審法規

111學年第2學期 選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100
名額
44
已選
56
餘額
上課時間
四/7,8,9[M233]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每周四/7,8,9(課堂下課時於教室)
修課班級
會計系3,4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期中考與期末考 70 期中與期末各占50%
平時成績 30 出席與學習情況

本課程目標為讓修課同學瞭解政府財務收支運作情形與其法令規範,並籍由新聞實事之討論啟發同學研讀興趣,俾對會計審計法規有深入之瞭解與活用。修習本課程除了可以準備未來之就業考試,亦可作為其他就業(如擔任民意代表之助理)或個人理財之參考,甚至可幫助同學對於政府財務新聞能有正確之評論與認知。 本課程主要以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及審計法為主,並視需要補充公共債務法、政府採購法等。

老師自編講義及政府會計,主計月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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