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2學期-2454 首要樂器演奏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首要樂器演奏 | 70 | 音樂會成績 |
平時成績 | 30 | 平時成績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3人,已有1 人選讀,尚餘名額2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音樂教師教育目標
為作曲組必修課程,規定如下:
1. 音樂會曲目長度至少40分鐘,選自三個時期作品。
2. 佔該學期「首要樂器」成績之70%。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0-1
上課時間:
修課班級:音樂系4
修課年級:4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不開放推廣部隨班附讀。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音樂教師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與指導教師預約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依教師安排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首要樂器演奏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