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

111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89
已選
-19
超選 19 人
上課時間
四/2,3,4[L112]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請洽詢系辦約談
修課班級
法律系1A · 2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期中考 30
期末考 40
平時課程參與 30

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注意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

民法總則為民法其餘各編通用之前提,因此課程中將著重於為同學建立民法概念體系外,以實務上重要裁判為對象,使同學理解法律規定的實際適用情形,再補充相關學說爭議,培養解析實例問題的能力。

王澤鑑,民法總則
上課時補充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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