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111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58
已選
12
餘額
上課時間
二/2,3,4[C214]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歡迎同學與老師預約晤談時間。地點:法學院教師研究室。
修課班級
法律系3B · 4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期中考 35 筆試
期末考 40 筆試
平時成績 25 上課出席及平時作業

程序法為實現實體權利的途徑,⺠事訴訟法即為解決⺠事私法上實體權利義務爭議,以兼顧當事⼈的程序正義為旨⽽設,本課程設計的⽬的在於延續實體法之學習,透過熟悉⺠事訴訟的實務運⽤及體系,藉由案例的分析及闡釋,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以奠定同學⽇後從事法學實務的能⼒。下學期延續上學期訴權學說之討論,接續討論訴訟標的理論及⺠事訴訟程序從開始審理到終結所經過的攻擊防禦以及⾔詞辯論程序,先解釋程序設立的⽬的及理論基礎,以實務上的操作及判例為主,期建立學⽣實體法與訴訟法⼀貫的體系,另⺠事訴訟法歷經重⼤修正,本課程亦著重新舊法的變⾰,以利同學了解⺠事訴訟法改⾰的⽅向及新舊法的區別。

⺠事訴訟法要論(楊建華著,鄭傑夫增訂);⺠事訴訟法(呂太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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