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名額
41
已選
29
餘額
選課分析
| 心得報告 | 50 | 兩份心得報告各佔25% |
| 期中考分數 | 25 | 以考試原始分數為基礎加權計分 |
| 期末考分數 | 25 | 以考試原始分數為基礎加權計分 |
1.培養是非觀、正義感、正當性觀念 2.瞭解職務內與職務外之行為準則 3.法律人對保障人權及實現公平正義有知與行的能力 4.維護職業尊嚴及榮譽
本課程以倫理學一般概念為基礎,聚焦於司法職業倫理的範疇,以現行相關成文規定為標的,目標使修課學生對法律倫理的基本概念有所認知,並能掌握相關規範的內容,以期未來面對司法實務工作的操行能建立正確的態度。
姜世明,法律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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