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2學期-6991 主修樂器(111下)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30 平時成績
音樂會或考試 70 舉辦音樂會(70%)或參加期末考(分組音樂會23.3%+期末考46.7%)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1 人選讀,尚餘名額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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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1. 主修科目必須修滿12個「主修」學分 2. 通過技巧考試(器樂組)並舉行一場半場音樂會及一場全場音樂會(畢業演奏會),全部通過後方可畢業。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依照教師及規定指定曲目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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