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2學期-8502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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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測驗 | 80 | 可攜帶資料參與考試。 |
課堂參與 | 20 | 以到課情形為主要評分基準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60人,已有42 人選讀,尚餘名額18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牛曰正教育目標
本課程中將說明民法總則(民法第一編「總則」)規範的內容以及目的。本學期的課程將以上學期課程尚未進行之「意思表示不自由」、「條件與期限」、「代理」、「法律行為的效力」、「期日與期間」、「權利的行使」、「人格權保護」為主要內容。
由於民法總則是貫穿民法各編的總則性規定,藉由民法總則的學習作為入門磚,同學可以開始初步接觸民法各編規定,認識民法存在的意義以及具體的內容。期待修習本課程的同學,能掌握民法分析社會上的財產移轉、身分變動關係的基本觀點。培養未來民事法規進階學習之基礎。
本課程為111上學期民法總則課程的後半段課程,不建議但也不反對未參與上學期本課程的同學參與。
課程概述
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注意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五/10,11,12[AG205]
修課班級:法律系1
修課年級:1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牛曰正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歡迎課後於教室晤談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以下為主要參考書籍,課程中不會使用,但極力建議同學課前課後閱讀,以深化民法的理解。
同學可自行至書店翻閱,選擇自己覺得適合者。
王澤鑑,民法總則,增訂新版。
陳聰富,民法總則,修訂4版。
鄭冠宇,民法總則,7版。
關於重要案例之整理,可參考:
陳忠五,新學林分科六法ー民法。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民法總則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