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則

112學年第1學期 選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30
名額
64
已選
-34
超選 34 人
上課時間
一/3,4[SS210]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晤談時間、地點,除課堂外,請以電郵約定。電郵是:wangdahpo@gmail.com 或 wjx7@ulive.pccu.edu.tw(來信請表明身分)
修課班級
行政系1-4 · 1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公務人力學程、專業文官學群
選課分析

期中作業 20
學期考試 30
課堂參與 50

本課程-「刑法總則」,是進入刑事法殿堂的大門。刑法總則規定犯罪成立的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為刑罰法規(含特別刑法及附屬刑法)的共同適用準則,亦為研習刑事法的基礎;其核心內容為刑法的一般適用原則、犯罪論、刑罰論及競合論。由於刑法總則理論內容非常抽象,初學者往往因無法切實掌握,而容易產生挫折,造成學習上的困擾。是故,本課程嘗試讓學生以輕鬆的心情,引領其進入學習刑法的大門,並以連貫及活潑的教學方法,將學生引導至理解刑法並喜愛刑法;除了理論部分的深入研究,學習過程亦應注意學理的運用,透過司法實務的判決、判例等,助修習者於抽象與具體之間,來回觀照,以期學生能夠掌握刑法總則的理論並加以運用,並增進學習效果。

課堂說明

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刑法總則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