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1學期-2667 行政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40
期末考 40
課堂表現 10 請多參與課堂討論或給予回應
出席 1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87 人選讀,尚餘名額-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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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周欣怡

教育目標

在憲法的架構下,學習行政組織、各種人民與行政機關之間可能會產生的行政法律關係、各種行政行為態樣,並以憲法與行政法之原理原則與規範,檢視行政行為之合憲(合法)性,以保障人民之權利。

課程概述

講述行政法的基本理論,包括基本概念、行政組織、行政作用法及行政救濟法。除此之外,並挑選實務指導學生蒐集、整理、分析、歸納當前行政法制運作缺失及其改善途徑。本課程主要內容為:1.行政法之意義、種類、性質、效力、基本原則。2.行政組織法、公務員法、公物法。3.行政作用法—行政規章、行政處分、行政契約、行政計畫、行政處罰、行政執行。4.行政救濟法—訴願、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國家補償。5.行政法新發展趨勢。並藉理念的分析與現行制度運作之剖析,提出相關批判與改進之建議。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本課程不指定教科書,以上課講義為主。
但是強烈建議各位同學到書店找一本「自己讀得下去的」行政法「教科書」作為輔助教材。
第一次學習行政法,不太建議直接使用補習班的教材。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行政法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