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112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100
已選
-30
超選 30 人
上課時間
五/3,4,5[波錠廳]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法律系研討室、請email預約
修課班級
法律系3A · 4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平時表現 30
期中成績 40
期末成績 30

1. 認識現代社會從事經濟活動的主體---企業 2. 掌握公司法的現行規範與建構企業組織的秩序

廖大穎『公司法原論』(三民書局,2019年)

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