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倫理

112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授課大綱
70
名額
86
已選
-16
超選 16 人
上課時間
五/8,9[AG106]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與授課教師另外約時間
修課班級
法律系4A · 5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依授課教師上課所述 100 依授課教師上課所述

本課程以倫理學一般概念為基礎,聚焦於司法職業倫理的範疇,以現行相關成文規定為標的,目標使修課學生對法律倫理的基本概念有所認知,並能掌握相關規範的內容,以期未來面對司法實務工作的操行能建立正確的態度。

姜世明,法律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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