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學

112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80
名額
71
已選
9
餘額
上課時間
二/5,6,7[M116]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課堂下課時間或另外email與老師約定時段
修課班級
會計系3B · 4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期中考2次 66
期末考 34

本課程主要目的係為協助學生建立與瞭解整體審計架構、觀念、理論、準則基礎、及技術,並介紹台灣之審計環境,包括政經法規、專業組織及營運環境等。

李建然,第3版,審計學,東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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