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及都市計畫法規

112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43
已選
27
餘額
上課時間
三/2,3,4[AG104]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三/2,3,4 課堂
修課班級
景觀系4 · 4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專題報告 50 書面報告與討論
期中考 15 筆試
畢業考 15 筆試
平常分數 20 出席狀況與課堂表現

每一塊土地皆有其身份與其對應之管制,因此相關法規體系與內容的學習,是從事景觀專業之基礎。教學目標主要為: 1.瞭解基本的法學觀念及景觀專業人士執行業務的法律責任。 2.學習景觀專業執行中可能涉及之相關法規,透過法規體系、各法規規範內容及法規間之關聯性,及實務操作中之應用與解決方案,強化執業時之運用能力。 3.學習土地在開發利用上所受之管制、限制或管理工具,擴大規劃設計之思考面向。 4.學習透過從法令規範之角度思考與評斷,增加對事務評估之面向,及理性討論事情的習慣。

1.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http://www.phmhs.phc.edu.tw/pms/law/
2.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內政部地政司、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交通部觀光署、農業部、環境部、文化部、財政部促參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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