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2學期-2670 民法物權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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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 | 40 | 筆試。 |
期末考 | 40 | 筆試。 |
平時成績 | 20 | 以學生出席率、課堂參與度......等作為評分基礎。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1 人選讀,尚餘名額-1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魏伶娟教育目標
物權法乃財產法體系中的重要一角,究其相涉之法規內容,可見包括如:所有權、地上權、抵押權、質權、典權、占有……等,以人對物之支配關係為聚焦所在。該法於2007年至2010年間,歷經了數次大幅度修正,可謂開啟了物權法之新篇章。是以,本學期課程作為上學期課程之延續,在修習學生對物權法已有一定認識之基石上,將持續引介其他規範於民法物權編之重要內容。而除了基礎理論之說明外,亦會緊扣著修法後之實務運作及學說討論概況,力求使學生能清楚掌握物權法之發展脈動,俾對財產法之面貌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課程概述
民法物權編所規定者,乃一般物權關係,在物權法定之原則下,物權的種類與內容均屬固定,然為適應社會的需要,各國物權法仍不斷的發展,故本課程即以使同學瞭解我 國民法物權編之規定及物權法之趨勢為目的,同時更可作為日後研究土地法等特別法之準備。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2
上課時間:二/8,9[L112]
修課班級:法律系2A
修課年級:3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魏伶娟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時間:星期二下午14:00~15:00
地點:教師研究室
* 請務必事先透過t-mail與授課教師約定晤談時間。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下),新學林,2020年9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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