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2學期-2679 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末考 | 10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6 人選讀,尚餘名額-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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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李君韜教育目標
本課程以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為內容,聚焦於較為重要之典型契約(如買賣、租賃、承攬、保證等),詳細探討其相關概念與規則,分上下學期講授。
課程概述
明瞭各種法定契約類型的相關理論與實務問題,並從其中學習與反思法學思考模式。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2
上課時間:二/3,4[C113]
修課班級:法律系3A
修課年級:4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李君韜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以電子郵件預約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劉春堂 著,民法債編各論(上)(中)(下),作者自版。
邱聰智 著,姚志明 校訂,新訂債法各論(上)(中)(下),元照出版。
黃立 主編,民法債編各論(上)(下),元照出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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