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2學期-2690 法律倫理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課堂反應 | 30 | |
出席狀況 | 10 | |
期中報告 | 30 | |
期末考試 | 3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5 人選讀,尚餘名額5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陳昱瑄教育目標
教育法律人於踐行法律工作之時及日常生活中之所有行為,均能時刻以倫理規範檢視自己之行為,檢討、檢驗、檢查自身之言行舉止是否能夠維護法之正當、能否以身作則作為一般社會大眾遵守法律與落實倫理道德之模範。
課程概述
1.培養是非觀、正義感、正當性觀念
2.瞭解職務內與職務外之行為準則
3.法律人對保障人權及實現公平正義有知與行的能力
4.維護職業尊嚴及榮譽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0-2
上課時間:四/6,7[C112]
修課班級:法律系4B
修課年級:5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陳昱瑄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四/6,7[C112]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姜世明,法律倫理學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法律倫理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