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1學期-2508 建築理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討論參與 20
課堂報告 40
隨堂測驗 20
研究題綱 2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0 人選讀,尚餘名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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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蘇孟宗

教育目標

課程描述 研究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知識。「建築理論」這門課程的目的在於建立起「獨立研究」(independent research)的習慣。研究即是有系統、有目的性地回顧已知的事物,進而在整合的過程中產生新的知識。設計行為即是一個知識生產的過程。建築設計可以說是「行動中的反思」(reflection-in-action),每一位建築師在設計過程中,不時反芻已知,同時探索未知。也可以說從第一堂設計課開始,我們便已經開始從事建築知識的生產。然而在建築也不只是藝術領域,也包含了自然科學與人文學科,不同領域的知識生產各有不同的傳統,這樣的分歧再加上所謂基礎學科與應用科學的分離,在現代性計畫的社會分工體系下,一直難以獲得整合。如此的分離在「建築作為風格史」的偏見下愈顯嚴重:一旦建築成為形式樣本的線性演化,我們便無法顧及角落中的常民生活,以及不同區域所獨有的現代性。 建築理論的角色便在於提供對話的界面,讓建築師不只能夠論述他長期訓練下的專長(亦即:不同形式、內容、材料與分析視角的整合),更能和社會學、人類學、生態學、地理學等不同領域交互影響。在生產性人工智慧興起的年代,熟悉理論讓我們能夠「問對的問題」,才能藉由「提示」(prompt)在形不同的視角之間靈活轉換,將未來的創新建立在過去的理解。有鑑於此,這門課將採取專題討論(seminar)與演講(lecture)雙軌並行的方式,希望能在交叉激盪中產生出理解,進而準備好未來執業生涯中更深刻的知識生產。

課程概述

本課程主要講授內容大致分為兩部份: (一) 建築意義之辯證:包含「第一章:從理型美學到機械美學之辯證」及「第二章:建築典範與範型移轉之思辯」兩關鍵議題之探討。 (二) 詮釋本質的模型:包含「第三章:現象本質意義之個人再詮釋學」、「第四章:場所感知溝通模式與建築語用自由度」及「第五章:意識形態與建築師之社會角色定位」等三關鍵議題之探討。 由前述兩部份有關建築意義與本質之辯證與詮釋模型之探索,期能建立一較嚴謹之建築論述內涵。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Harry Francis Mallgrave & David Goodman, An Introduction to Architectural Theory: 1968 to the Present (John Wiley & Sons, Inc., 2011). (越前等中譯,中國建築工業出版,2017)
Rafael Moneo, Theoretical Anxiety and Design Strategies in the Work of Eight Contemporary Architects.(MIT Press, 2004).《理論焦慮與設計策略》 aka 哈佛大學建築系的八堂課,林芳慧譯。(田園城市出版社,2008)
五十嵐太郎,《關於現代建築的十六個篇章》(謝宗哲譯)(田園城市出版社,2010)。
C. Greig Crysler, Stephen Cairns, Hilde Heynen, The SAGE Handbook of Architectural Theory. (Los Angeles: SAGE, 2012).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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