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

113學年第1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67
已選
3
餘額
上課時間
二/5,6[L112]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星期二下午2點至五點研究室。務必事先寫信至電子信箱,敘明晤談事項,預約晤談時段。
修課班級
法律系1A · 2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以法律系學生為優先,限70人。不開放人工加選。
選課分析

平時 30 出缺席次數、兩次隨堂小考(不事前通知、不補考)
期中考 30 缺考請假程序依照校方規定程序辦理,成績以補考分數八折計算。
期末考 40 缺考請假程序依照校方規定程序辦理,成績以補考分數八折計算。

介紹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意義及其在總體法律上的地位,再認識什麼是「法律母法」。 本課程內容主要為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意義及其在憲政上的地位。分別就下列十個重點進行課程講授及研討,即:1.國體、政體、主權、領土、國民之規範。2.憲政發展史。3.人民之基本權利與義務及重要國際人權公約,二十一世紀人權新發展趨勢4.釋憲制度與人權及憲政之維護。5.中央政制。6.地方制度。7.均權制度。8.我國之基本國策。9.歷次憲法修正重點。10.憲改的界限及努力方向。11.修憲後政府再造之批判。

本課程之教學目標在於講授憲法之基本概念、包含憲法基本價值、人權概念、國家統治機關、違憲審查制度、培養學生之近代憲法觀。思考人權與國家統治機構運作組織方式及相互之制衡。

陳新 民憲法總論
吳庚 憲法釋義
李惠宗 憲法要義

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憲法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