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1學期-2661 憲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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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 | 30 | 出缺席次數、兩次隨堂小考(不事前通知、不補考) |
期中考 | 30 | 缺考請假程序依照校方規定程序辦理,成績以補考分數八折計算。 |
期末考 | 40 | 缺考請假程序依照校方規定程序辦理,成績以補考分數八折計算。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8 人選讀,尚餘名額2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范姜真媺教育目標
本課程之教學目標在於講授憲法之基本概念、包含憲法基本價值、人權概念、國家統治機關、違憲審查制度、培養學生之近代憲法觀。思考人權與國家統治機構運作組織方式及相互之制衡。
課程概述
介紹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意義及其在總體法律上的地位,再認識什麼是「法律母法」。
本課程內容主要為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意義及其在憲政上的地位。分別就下列十個重點進行課程講授及研討,即:1.國體、政體、主權、領土、國民之規範。2.憲政發展史。3.人民之基本權利與義務及重要國際人權公約,二十一世紀人權新發展趨勢4.釋憲制度與人權及憲政之維護。5.中央政制。6.地方制度。7.均權制度。8.我國之基本國策。9.歷次憲法修正重點。10.憲改的界限及努力方向。11.修憲後政府再造之批判。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2
上課時間:二/5,6[L112]
修課班級:法律系1A
修課年級:2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以法律系學生為優先,限70人。不開放人工加選。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范姜真媺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星期二下午2點至五點研究室。務必事先寫信至電子信箱,敘明晤談事項,預約晤談時段。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陳新 民憲法總論
吳庚 憲法釋義
李惠宗 憲法要義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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