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1學期-2690 法律倫理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課堂表現 30 課堂反應
出席狀況 10 出席狀況
期中報告 30 期中報告
期末考試 30 期末考分數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11 人選讀,尚餘名額-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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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昱瑄

教育目標

教育法律人於踐行法律工作之時及日常生活中之所有行為,均能時刻以倫理規範檢視自己之行為,檢討、檢驗、檢查自身之言行舉止是否能夠維護法之正當、能否以身作則作為一般社會大眾遵守法律與落實倫理道德之模範。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姜世明,法律倫理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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