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1學期-2690 法律倫理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課堂表現 | 30 | 課堂反應 |
出席狀況 | 10 | 出席狀況 |
期中報告 | 30 | 期中報告 |
期末考試 | 30 | 期末考分數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11 人選讀,尚餘名額-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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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昱瑄教育目標
教育法律人於踐行法律工作之時及日常生活中之所有行為,均能時刻以倫理規範檢視自己之行為,檢討、檢驗、檢查自身之言行舉止是否能夠維護法之正當、能否以身作則作為一般社會大眾遵守法律與落實倫理道德之模範。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0
上課時間:五/6,7[SS108]
修課班級:法律系4A
修課年級:5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陳昱瑄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於平日上午8:30至下午5:30來電預約
電話:04-22549887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姜世明,法律倫理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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