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名額
111
已選
-41
超選 41 人
上課時間
五/6,7[SS108]
修課班級
法律系4A · 5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 課堂表現 | 30 | 課堂反應 |
| 出席狀況 | 10 | 出席狀況 |
| 期中報告 | 30 | 期中報告 |
| 期末考試 | 30 | 期末考分數 |
教育法律人於踐行法律工作之時及日常生活中之所有行為,均能時刻以倫理規範檢視自己之行為,檢討、檢驗、檢查自身之言行舉止是否能夠維護法之正當、能否以身作則作為一般社會大眾遵守法律與落實倫理道德之模範。
姜世明,法律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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