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1學期-6991 主修樂器(113上)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30 平時成績
音樂會或考試 70 舉辦音樂會(70%)或參加期末考(分組音樂會23.3%+期末考46.7%)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5 人選讀,尚餘名額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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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1. 主修科目必須修滿8個「主修樂器」學分。 2. 上課方式採音樂教師一對一教學,主要是增加學生的演奏技巧與能力,在學期末以考試或音樂會的方式做考核。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主要參考書籍
1. 主修樂器修習分為鋼琴組、電子琴組、聲樂組、木管組、銅管組、弦樂組、打擊組、作曲組、指揮組、合唱指揮組,依照各組一對一授課教師及各組別考試規定指定所需要的曲目來進行課程上課及練習。
2. 曲目可選自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的作品。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主修樂器(113上)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