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1學期-8517 民事實例演習(一)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50 出席狀況, 平時課堂之參與程度
期中報告 40 民事起訴狀及民事答辯狀
期末報告 10 期末心得報告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 人選讀,尚餘名額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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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王育琦

教育目標

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之綜合運用練習,鍛煉學生邏輯思考及表達的能力,啟發學生對於法學實務工作的興趣,期使學生能將法律知識落實於生活之中。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六法全書,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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