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

113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81
已選
-11
超選 11 人
上課時間
一/6,7[M228]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上課地點
修課班級
企管系3B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不開放網路選課。
選課分析

出席率 64 參照美國法學院的慣例,極重視您的出席與課堂討論。
期中考 18 出題範圍:公司法
期末考 18 出題範圍:證券交易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

本課程之目標,在協助東海企管之學員,瞭解民商法律之核心概念。民商法律之核心概念,包含私法自治、法人格獨立、股東權益最大化、投資人保障等原則。如能瞭解該等原則,對於將來從事企業管理之學員而言,一方面可以確保自我權益,不致誤觸法網,二方面可以輔助企業管理,達到綜效加成。為使學員達成上開課程目標,本門課將由依序介紹民商法律中最重要的幾部法典,搭配台灣、美國之業界實例,同時也安排企業參訪、業師演講,以求理論與實務兼具。

《商事法》,王文宇、林國全、曾宛如、王志誠、蔡英欣、汪信君,元照出版公司,2022/09,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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