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名額
17
已選
53
餘額
選課分析
| 學校實習督導評分 | 50 | |
| 機構實習評分 | 50 |
一、培育學生透過實習過程運用社會工作學理,融會實務經驗,並發展有效的社會工作協助方法。 二、依循社會工作價值與哲學,培育學生行動與倡導的潛能。 三、培養學生具備行政、督導、領導之能力,成為實務專門人才,以利持續擴展社會工作專業之內涵、方法與制度。
曾華源、林秉賢、馮浩主編(2014)。《社會工作實習-學生自我我學習指南》。台北:洪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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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實習(二)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