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樂器(113下)

113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10
名額
6
已選
4
餘額
上課時間
無資料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與指導教師預約
修課班級
音樂系1 · 1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作曲組、電子琴組及音樂治療組必修,不開放推廣部隨班附讀。此課程為一對一教學,由授課教師與學生約定上課時間地點。
選課分析

首要樂器演奏(期末考) 70 音樂會成績
平時成績 30 平時成績

作曲組必修課程(鋼琴),修課規定如下: 1.音樂會曲目長度至少40分鐘,選自三個時期作品。 2.佔該學期「首要樂器」成績之70%。 作曲組首要其他樂器及電子琴組必修課程(鋼琴或作曲),修課規定詳見音樂系網站說明。

依教師安排

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首要樂器(113下)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