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113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3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91
已選
-21
超選 21 人
上課時間
二/2,3,4[L112]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上課前半小時或下課後 活其他與先約定的時間 地點:本系研討室
修課班級
法律系2B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期中考 40
期末考 40
平時上課態度與參與上課情形(含出席與提問及回答等)) 20

講述行政法的基本理論,包括基本概念、行政組織、行政程序法及行政救濟法。除此之外 ,並指導學生蒐集、整理、分析、歸納當前行政法制運作缺失及其改善途徑。

清楚認知政府之組織與行為及如何精準判斷其行為之合法或違法 如何正確面對行政機關及保護自身權益

蕭文生,行政法其他隨進度補之資料進度補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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