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名額
34
已選
36
餘額
上課時間
三/10,11,12[L112]
修課班級
進法律系3 · 3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 期中考 | 35 | |
| 期末考 | 35 | |
| 課堂表現 | 15 | 請多參與課堂討論或給予回應 |
| 出席 | 15 |
講述行政法的基本理論,包括基本概念、行政組織、行政程序法及行政救濟法。除此之外 ,並指導學生蒐集、整理、分析、歸納當前行政法制運作缺失及其改善途徑。
在憲法的架構下,學習行政組織、各種人民與行政機關之間可能會產生的行政法律關係、各種行政行為態樣,並以憲法與行政法之原理原則與規範,檢視行政行為之合憲(合法)性,以保障人民之權利。
本課程不指定教科書,以授課教師上課教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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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歷史開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