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113學年第2學期 必修課 2 學分
授課大綱
70
名額
20
已選
50
餘額
上課時間
一/12,13[AG101]
授課教師
Office Hour:上課時間
修課班級
進法律系4 · 4年級以上
課程資訊
選課分析

出席情形及個案研討 30
期中考 30
期末考 40

保險為分散危險、消化損失之制度,社會經濟之繁榮,個人幸福保障,莫不以保險為基礎。保險法則為保險制度之基石,因此保險法之研究與發展刻不容緩。本課程理論與實務並重,對保險法之失,亦提出改進之方案。使學生明瞭我國保險法之演變、立法主旨、各條款之涵養及其互相關係,並比較各國立法例,使學生能衡其異同與得失。

(一)主要教授保險法之沿革,介紹國內保險法之現有規定,保險界之運作方式,最高法院之實務見解,讓學生理論與實務並重。 (二)以最高法院最新的保險判決,了解目前之保險理賠實務

郭德進、吳瑞雲合著「保險法之理論與實務」,華泰文化事業公司出版,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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