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學期-0033 漢語通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 期中考試 | 30 | |
| 期末考試 | 30 | |
| 問題討論(含第17-18週自主學習作業) | 2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1 人選讀,尚餘名額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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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范里教育目標
我們都會說華語;也就是說,我們都具備華語的語言知識(linguistic knowledge)。不過,我們對這樣的知識往往是無意識的(unconscious)。我們會說華語,所以我們不會說出不合華語語法的病句;即使說了,我們也會立刻察覺到自己所說的是病句。然而,我們平時並不會特別關注這些語言知識,更不可能去歸納,甚至是解釋這些語言知識。
比如說:我們想要稱讚一個人唱歌很好聽,我們會說:「他唱歌唱得很好聽。」「他唱得很好聽。」但我們絕對不會說:「他唱歌得很好聽。」我們並不是先意識到補語標記「得」必須緊跟在動詞之後,然後才說出「他唱歌唱得很好聽」、「他唱得很好聽」這類句子的。然而,若是我們全然不知「補語標記『得』必須緊跟在動詞之後」這項語法規則,為何我們絕對不會說出「他唱歌得很好聽」這樣的句子呢?由此可見,會說華語的人,儘管對華語的語言知識未必有清楚的察覺,但他們確實懂得華語的語言知識。語言學的任務,就是要客觀地省視、歸納、解釋這些為人們所擁有卻往往未被察覺的語言知識。
對語言知識的洞察,是一個語言專業人士必須具備的素養。一個語言專業人士必須能透過客觀的方法,清楚地告訴別人,為何這麼說是對的、那麼說是不對的,為何這樣的表達方式比那樣的表達方式還來得妥當。一個稱職的對外華語教師也必須具備這樣的專業素養,才能提供學生正確且適於學習的例子,並精準掌握學生的語言錯誤所在,有效提升學生的華語能力。此外,對語言知識的洞察使文學賞析更能扣緊文本的本質與內涵,強化文學賞析的客觀性。
本課程是漢語語言學的入門課程,分上、下學期講授。本學期擬自語言學的基本概念出發,以華語(又稱「現代漢語共通語」、「現代標準漢語」)為主要探討對象,概述:一、漢語語音與音韻系統,二、漢語構詞與詞彙關係,三、漢語的類型特徵與系屬分類,期能幫助學生掌握漢語語言學的基本觀念與思考模式,並引導學生將漢語語言學的知識與理論應用於華語教學與文學賞析。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2-2
上課時間:四/3,4[H309]
修課班級:中文系3A
修課年級:4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范里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星期三 10:20-12:10。
請先以電子郵件與授課教師連絡。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 指定閱讀:舒兆民 2021 《現代漢語語言學概要》,臺北:新學林。
2. 建議閱讀:
(1) 邵敬敏 2016 《現代漢語通論》,第三版,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 謝國平 2022 《語言學概論》,第四版,臺北:三民書局。
(3) 黃宣範主編 2021 《語言學:結構、認知與文化的探索》,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4) 王力 2017 《漢語史稿》,第三版,北京:中華書局。
(5) Fromkin, Victoria, Robert Rodman, and Nina Hyams. 2018. An Introduction to Language. 11th ed. Taipei: The Crane Publishing Company.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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